# 发生交通事故不给定全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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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2022-07-05 351 人收看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法律咨询: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的咨询 律师回答: 转包时,经发包人同意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转让:牧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为当事人,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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