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得超车的四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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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222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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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因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内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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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
内容:(四)、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银行债权的其他情况。那么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33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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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得超车的情形有: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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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42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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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具有如下法定情形: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且前述情形下,仅规定除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外,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协议离婚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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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
内容:不得提起诉讼离婚是哪些情形一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哪些情况下必须起诉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那么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6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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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离婚的情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得离婚的情形
内容:不得离婚的情形()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下列情形的除外1、女方提出离婚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离婚请求的。()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1、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那么不得离婚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60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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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
内容: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损害赔偿的产生是基于两个原因:或是侵权,或是违约。然而离婚损害赔偿是侵权之责,还是违约之责,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分析来看,其应当属于侵权之责。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那么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2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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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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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内容: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那么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1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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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1、没有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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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 遇四种情形需缴前期物业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规定 遇四种情形需缴前期物业费
内容:卖房时需公示物业费标准。四种情形 可收前期物业费实施细则中明确,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开发商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业主入住前,应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如发生四种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的情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物业费标准及费用缴纳的相关约定将即时生效,开发商可根据约定通过银行直接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前期物业费。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新规中,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不得收费。那么北京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9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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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内容: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为了孩子能在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下健康成长,父母对待抚养权一定要慎重。那么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610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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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主要有:1、房产的权属有争议的;2、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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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内容: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孔孟廷律师
2022.03.224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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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位在下列情形下不得以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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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个月内。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8100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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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如下:1、董事有禁止任职的经济犯罪;2、对其他公司的破产、倒闭等负有个人责任;3、有到期未清偿的、较大数额的债务;4、董事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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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段时间2、分娩后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9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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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那么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453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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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一、离婚损害赔偿1、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为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重婚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2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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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内容: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212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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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216评论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邢颖 9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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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92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44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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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410评论 -
哺乳期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哺乳期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哺乳期诉讼离婚流程: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87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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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45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