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超车的四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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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2022-07-05 925 人收看
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一、八种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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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222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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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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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因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内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

    内容:(四)、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银行债权的其他情况。那么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以及银行可以实施以物抵债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33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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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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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超车的情形有: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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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2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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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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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具有如下法定情形: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且前述情形下,仅规定除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外,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协议离婚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

    内容:不得提起诉讼离婚是哪些情形一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哪些情况下必须起诉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那么哪些情形下不得提起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6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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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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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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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不得离婚的情形

    内容:不得离婚的情形()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下列情形的除外1、女方提出离婚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离婚请求的。()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1、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那么不得离婚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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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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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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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

    内容: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损害赔偿的产生是基于两个原因:或是侵权,或是违约。然而离婚损害赔偿是侵权之责,还是违约之责,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分析来看,其应当属于侵权之责。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那么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2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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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内容: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那么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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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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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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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1、没有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北京规定 遇四种情形需缴前期物业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北京规定 遇四种情形需缴前期物业费

    内容:卖房时需公示物业费标准。四种情形 可收前期物业费实施细则中明确,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开发商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业主入住前,应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如发生四种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的情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物业费标准及费用缴纳的相关约定将即时生效,开发商可根据约定通过银行直接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前期物业费。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新规中,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不得收费。那么北京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9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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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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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

    内容: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为了孩子能在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下健康成长,父母对待抚养权一定要慎重。那么变更抚养权,法定四种情形须知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610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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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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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主要有:1、房产的权属有争议的;2、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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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内容: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孔孟廷律师
    2022.03.224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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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在下列情形下不得以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个月内。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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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100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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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如下:1、董事有禁止任职的经济犯罪;2、对其他公司的破产、倒闭等负有个人责任;3、有到期未清偿的、较大数额的债务;4、董事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

    内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段时间2、分娩后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种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9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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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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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那么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453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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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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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一、离婚损害赔偿1、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为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重婚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2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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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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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内容: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212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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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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