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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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153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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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继承房屋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许瑞林律师
婚后继承房屋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有约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婚后继承房屋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90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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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等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法律分析:夫妻在分居的时候的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双方虽然处于分居状态,但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在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该财产具有人身性质的除外。
赵金保律师2023.12.0727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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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000年金先生的爷爷在向律师咨询后办理了遗嘱公证,将包括房产在内的全部遗产指定由金先生个人继承,并在遗嘱中申明该房产不得作为金先生和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此时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作为其与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中,由于老人设立了遗嘱且明确表示遗产只归一方所有,故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仍应视为其个人财产。郭-辉提出离婚可以,但江-英继承的其母亲去世时遗留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2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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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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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怎样才算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受赠财产、收益等是共同财产,2、法律分析: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周春花律师2023.12.0534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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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偶要求分割离婚后取得的自主择业费是否合理,自主择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原配偶要求分割离婚后取得的自主择业费是否合理,自主择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有哪些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主要包含夫妻共同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动获得的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等,3、法律主观:军人转业费不是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退伍安置费如指的是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且如是双方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于海明律师2023.12.125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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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的婚姻法和财产制度,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虽然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出资后指定房产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将其排除在外,2、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于房产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王学瑞律师2023.10.20100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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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嫁妆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准备的一份重要礼物,而彩礼则是男方家庭为儿子准备的一份重要礼物。但是,对于这些礼物的归属问题,很多人并不清楚。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为您解答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晓红律师2023.09.0641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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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父母遗留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父母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如果父母去世时订立遗嘱,遗嘱内容指定遗产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子女继承遗产后,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去世时订立遗嘱,遗嘱内容指定遗产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子女继承遗产后,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主观:婚姻期间继承父亲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定只归个人所有的,那么该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陈宗琼律师2023.10.1018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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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拆迁房屋的性质,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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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他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二)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那么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163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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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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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司算夫妻财产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司算夫妻财产吗
内容:法律分析:婚后成立公司,公司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 婚前财产协议 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 共同财产,具体如下: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5、法律分析:夫妻一人经营公司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他是已经属于婚后所取得的一些财产方面的利益了,但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股权的话,它并不说明任何一方都能够享有,这是具有一定的身份权益的。
邢颖律师2023.12.1450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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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有约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三)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那么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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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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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股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股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龙珊律师2024.01.239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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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及如何分割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及如何分割
内容: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1、法律分析:退保后分割现金,3、法律分析:离婚时保险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可以采取退保后分割保费、补偿对方相应保费、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方式分割保险,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李孟阳律师2023.11.0882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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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通过制定遗嘱、确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以及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的建议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发生,四、如何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防:制定遗嘱并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和分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特殊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婚姻期间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中没有指定继承人,则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陈明月律师2023.10.275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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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00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14评论 -
同居期间的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黄东洁 380评论 -
🚩军人的退伍安置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夫妻结婚10年,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万÷(70-20)×10年=6万元。姚平 59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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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亮点的胜诉案件👍🏻 1、离婚时把财产赠与给孩子,后孩子放弃接受赠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方存在婚内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未主张多分,离婚多年亦可以对方存在过错要求少分财产份额 3、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需要交纳35%土地溢价款,法院在判决折价款时会扣除溢价款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4、离婚案件申请房屋归我方,对方腾退房屋,丰台法院一并进行了处理,不要求我方另案解决
王熙 566评论 -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黄东洁 141评论 -
在离婚中彩礼可以分配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大律云律师团 34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