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越离婚诉讼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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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11 78 人收看
我个人认为离婚协议约定给予子女财产实质为第三人利益条款,为什么这么说呢,3、离婚协议约定给予子女财产实质为第三人利益条款,首先,离婚协议约定给予子女财产确实是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互为前提,甚至以一方在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重大让步作为条件,因此,该约定并不符合赠与合同无偿性的特点,我们知道,离婚协议约定给予子女财产,性质与法律适用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离婚协议约定给予子女财产的性质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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