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购置税是否可以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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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且未结案车辆是否应该有代位求偿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失窃且未结案车辆是否应该有代位求偿权
内容:失窃且未结案车辆是否应该有代位求偿权应该有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依法取得的代位求偿权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本案的关键所在就是原告有没有对被告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这就是牵涉到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是否会受到一定的约束的问题。在保险实务和律关系中,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行使和实现是以被代位的投保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的,保险人追偿的对象应是与投保人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第三者。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那么失窃且未结案车辆是否应该有代位求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3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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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根据《汽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各类出租车辆的使用年限为八年。梁某出卖给彭某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使用年限应为八年,该车辆于2009年即已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废车辆拥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梁某与彭某的买卖行为违背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协议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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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一般来说,碰撞不是特别严重的车辆可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是损失相对较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该车辆应当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车辆损失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据此作为确定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存在以及应当赔偿多少的主要依据。车辆贬值损失评估需要提供的材料1、车辆行驶证;2、车辆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4、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5、车辆维修清单;6、起诉书。以上材料是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应以法官及鉴定机构要求为准。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4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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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是否需要担责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是否需要担责
内容:案情: 2010年11月29日夜,刘某驾驶从谷某处借来的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骑电动车的于某相撞,致于某受伤,两车损坏。由于当事人对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于某将刘某、谷某以及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由于刘某的过错导致于某受伤。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某无责任,该认定并无不当。刘某与谷某系借用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谷某在本事故中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是否需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481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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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能不能工伤理赔具体需要相关部门认定,需要现做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责任认定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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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内容: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1998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的问题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做了批复,明确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损失数额的确定。损失数额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其间的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那么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93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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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牌照的车辆是否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办理牌照的车辆是否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内容:目前,没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购置应税车辆后不上牌或不使用公共道路的可以免征、减征车购税。因此,你单位的情况不符合减免税条件,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那么不办理牌照的车辆是否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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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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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否需担责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否需担责
内容: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否需担责被告违反国家报废车辆回收强制性规定,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导致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客观上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险隐患,被告的出售行为与罗、王的共同危险行为间接结合,实际导致了车毁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间接结合侵权形式是共同侵权的一种,是指由动态行为和静态行为相结合组成的,当然这里的动态与静态只是相对概念,其参照是损害结果发生的过程。具体一点说,侵权行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动实施了某行为,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成为可能,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否需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25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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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是否赔偿车辆购置税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是否赔偿车辆购置税
内容:3、税率单一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那么交通事故中是否赔偿车辆购置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292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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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
内容: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丢失的,物业公司就应当按服务合同负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而不论物业公司是不是有过错。物业公司对自己免责事由负有举证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充分注意义务的,则不予赔偿。那么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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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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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刘某与易阳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有效成立的合同对缔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车辆损失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刘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害,后及时通知了易阳保险公司,车辆修理费应以实际修复金额为准,因此,刘某要求易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损失请求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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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否有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否有效
内容: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否有效1、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并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的定损行为具有很大的合理性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不能简单否定保险公司的定损效力应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平衡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那么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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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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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一、什么是车辆挂靠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被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对挂靠车辆的运营没有支配权的,被挂靠单位仅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但私人自用非营业性车辆除外。那么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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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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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内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内容
内容: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内容1、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的征税范围所以般情况下应该在国税局缴纳。车管所只是管理车辆的注册登记。车主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车主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那么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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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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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
内容:又比如在特殊情况下,在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设立动产质权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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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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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强行讨债扣押车辆是否违法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强行讨债扣押车辆是否违法
内容: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民法典中强行讨债扣押车辆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43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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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缴纳有什么特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购置税缴纳有什么特点
内容:车辆购置税缴纳有什么特点1、征收范围单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种特种财产税。那么车辆购置税缴纳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90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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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与否问题的复函 保险保障 有效 2000.12.14 2000.12.1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150号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的请示》收悉。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463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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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元甲婚姻家事 55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5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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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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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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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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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使用再婚前的财产,在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和车辆是否属于其再婚后的个人财产? 本案二审法院审查认定,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及车辆全款来源于被继承人再婚前的个人财产,未与再婚妻子财产混同,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及车辆,属于婚前财产转化而来,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宋官骐|元甲律所 474评论 -
🚩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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