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侵权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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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内容:成年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数未成年,人因为赠与、继承等获得较多的财产。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那么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325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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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内容: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在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举证责任需要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转移到对方: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共同危险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危险行为或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诉讼中,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抗辩,因此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加害方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2023.10.20135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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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产品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内容:产品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2、产品存在缺陷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那么产品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32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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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侵权人只要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依法不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的,则要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只要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依法不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的,则要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1、法律主观: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及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
段建国律师2023.10.2427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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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小李的小轿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按照约定缴纳了保险费,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对小张的损害,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果小李的小轿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按照约定缴纳了保险费,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对小张的损害,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李因驾驶小轿车与小张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小张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李维律师2023.07.1248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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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适当调整举证责任的分配,要求医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手术操作符合规范,并且不存在过错行为,否则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 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医疗侵权诉讼中,患者需要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委托医学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伤口感染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崔玉君律师2023.11.0956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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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内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因果关系举证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那么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59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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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9103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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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内容: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69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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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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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内容: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这里主要是转让人的法律责任转让后未过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为第三人往往会将行驶证车主一并列为被告转让方在引用侵权法第五十条进行抗辩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车辆转让合同就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和保管合同方面应加以重视。因此转让人在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时对受让人的主体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但最重要的还要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变更登记是受让方的责任也应及时督促受让方办理变更登记。那么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821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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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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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内容:民法典对环境污染的规定1、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污染环境侵权责任大小的确定是,环境污染是由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依据污染物的浓度、种类,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责任承担比例,4、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规定民法典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相关规定如下: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责任法律分析: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东洁律师2024.01.2223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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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代驾侵权责任构成会如何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代驾侵权责任构成会如何赔偿?
内容: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机动车代驾侵权责任构成会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0358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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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过户侵权谁担责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未过户侵权谁担责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那么机动车未过户侵权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2914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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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植物人,可获得哪些赔偿?
陈宗琼律师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植物人,可获得哪些赔偿?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为植物人,可主张以下4方面的赔偿项目:1.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异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应当从最大化索赔角度出发:植物人案件赔偿项目1、侵权赔偿植物人案件的侵权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多的,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外,还可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陈宗琼律师2024.04.2856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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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的
内容: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的交通事故诉讼举证的相关规定在诉讼前要明确举证责任清楚地了解所需的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具体如下所述(一)受害者的举证责任1、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身份关系的举证对于因交通事故身亡的其继承人有权利诉讼。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2922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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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4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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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2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7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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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
姚平 575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535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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