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之间写欠条有法律效应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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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内容: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王熙律师2023.07.2110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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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夫妻之间关于欠条的约定有效,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的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因此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欠条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借款协议。那么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41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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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内容:比如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玩游戏,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后来两人离婚,赢得一方拿着欠条要求对方履行,这种欠条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这时如果继续认定欠条的效力,让出具欠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那么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5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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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好写一份以物抵债的协议说明情况来保证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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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
内容: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种对财产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只要不认可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彼此间的相互借贷就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那么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22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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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借据有效。根据有关法律,这是一方的债务,离婚时无需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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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
内容: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有效。夫妻关系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个人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说,法律对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以上,我们从夫妻间的借款合同效力、借款合同真实性、借款合同的性质及举证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86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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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该不该借钱?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该不该借钱?
内容: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夫妻之间该不该借钱,这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李楠楠律师2022.04.13525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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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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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夫妻婚内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婚内夫妻借条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虽然在借贷纠纷中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但是没有借条,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崔玉君律师2022.04.0810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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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不得通过约定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据为己有。那么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72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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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
内容: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这笔钱应作为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间的相互借贷仍然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那么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5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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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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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债务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的债务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夫妻之间的债务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当事人普遍极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和认定,特别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的确定是诉讼的难点所在。那么夫妻之间的债务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84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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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吗
许瑞林律师
夫妻间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吗
内容: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关于"夫妻间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26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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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应
内容:(二)不同观点:1、有些法官认为,夫妻财产约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将一方房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房产或变更为夫妻共有财产,此类约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约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依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判决房产归属,不支持拿出房产一方依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主张撤销赠与。而夫妻财产约定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的内容,所以,我们认为对夫妻财产约定来直接适用《合同法》的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是不妥当的。那么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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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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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离婚欠条有用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离婚欠条有用吗
内容:民政部门介绍,近年为逃债而办假离婚的现象已不是个别。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对其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实行平均分割。而有些人办理离婚,却将全部财产留给一方。因此,假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仍然应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离婚欠条是否有用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假离婚时拿到财产较多的一方可能不愿意复婚,这时候拿到财产较少的一方肯定就会不乐意。那么假离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离婚欠条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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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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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开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玩笑”开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内容:“开玩笑”开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开玩笑”开具的欠条也具有法律效应。欠条应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律师提醒,公民一般应慎重对待开具欠条或者借条的行为,一旦开具,就是向对方出具了债权凭证,具有一定的无因性,债务人要承担无条件的付款义务。即便是朋友或者夫妻之间的“开玩笑”行为,在相对人不知情或者不认可的情形下,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及交易安全,亦往往会认定其法律效力。那么“开玩笑”开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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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关于夫妻之间写的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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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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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561评论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邢颖 80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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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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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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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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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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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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