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酒后寻衅滋事人员怎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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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11 431 人收看
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也就无设立之必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是可以设立房子的居住权的,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ldquo,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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