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无人身伤害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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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2022-07-11 631 人收看
6、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如果不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明,不予赔偿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质证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不予赔偿误工费,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4、受害人申报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的,不仅要求受害人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 (超过个人所得税始征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纳税证明,而且要求受害人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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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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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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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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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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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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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都是基于实际的事故后果而定的,一般情况下还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并依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大小,具体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后赔付。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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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内容:要注意的是,车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原告:________被告:________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________元,营养费________元,护理费_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__元。那么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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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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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否需要给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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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否需要给误工费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否需要给误工费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受害人误工的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千百零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否需要给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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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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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内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的情况下,受害人应当向司法机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许瑞林律师
    2023.07.2727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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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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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女性是否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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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女性是否可以主张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女性是否可以主张1、退休女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不是退休女性责任,并且有证据证明退休女性有收入关交通事故伤害减少的,可以主张误工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女性是否可以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13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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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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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不清,无法回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适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适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

    内容: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适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疑问:我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去商场买书,左手食指被商场扶手电梯轧断。司法实践中,针对既非工伤又非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适用何种鉴定标准,各法院做法不一。在目前无其他标准的情况下,其他伤残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作出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1、伤残评定申请人资格:因交通事故造成受伤致残的人员在治疗终结后方可提出伤残评定申请。那么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适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9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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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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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76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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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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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内容: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年龄满60岁的,原则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如果有返聘等的情形,受害人确实有收入减少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索赔诉讼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那么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494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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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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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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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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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交警一般都是当场处理,然后在十天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该责任认定的结果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怎么计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怎么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赔偿计算方法:(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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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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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内容:根据我国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如何理解此条文,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获得双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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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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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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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工伤、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2014年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工伤、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件)

    内容: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4年2月13日公布的2013年相关统计信息2013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如下一、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二、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三、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四、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顺便分享一个案例2012年标准计算的一个重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1、当事人情况机动车司机车先生驾驶车辆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交强险、商业险均已投保。那么2014年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工伤、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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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1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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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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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2013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0、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12、死亡赔偿金计算那么2013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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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

    内容: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如下首先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那么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675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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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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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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