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死亡所产生的债务谁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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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许瑞林律师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内容:在实践中,只要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借条等证据资料的,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类债权随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享有债权的主体,都可以要求到期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对于拒不履行的,那么就可以起诉该债务主体了。那么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45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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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继承权可以放弃,但是你父亲的债权你们也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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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内容: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一般是不可以的。笔者认为,从法理上分析,死亡赔偿金的产生是因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而死亡赔偿金是产生在受害人死亡也就是受害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之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或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死亡赔偿金是尊重生命权的体现,具有对侵害生命权的侵权人进行惩罚的性质,但同时死亡赔偿金更多的是为了进一步安抚生者。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取得是源于法律的规定。我国当前立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财产损失。法律未规定死亡赔偿金获得者对死者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368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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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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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起诉谁,债务人死亡起诉谁赔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起诉谁,债务人死亡起诉谁赔偿
内容:结语: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考虑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二、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考虑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债务消灭,债权人无权要求继承人承担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考虑起诉遗产管理人,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三、起诉遗产管理人如果债务人死亡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承担债务,则可能会由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来管理遗产,并承担债务。
张嘉娱律师2023.10.1036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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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总之,当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去世时,债务的处理需要谨慎考虑,确保公司利益和法人代表家属权益的平衡,当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幸去世时,这将引起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债务处理方面,当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仍然存在并且需要继续履行其债务,为了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进行运营,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1. 及时通知相关方:在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应立即通知与其有关的团队、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方,债务的处理非常关键,它可以直接影响到法人代表家属的权益,也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这意味着,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的债务是彼此独立的,法人代表去世后,他的个人债务不会转移到公司名下。
张芸律师2023.10.1963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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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如果发生不幸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配偶如果发生不幸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离婚时必须面对的问题,否则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一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那么配偶如果发生不幸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103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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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63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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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效吗1、法律主观:借款人死亡,诉讼有有效期,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法律主观:借款人死亡,诉讼有有效期,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应当是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借款人死亡,其借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李维律师2024.01.2284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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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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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3、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崔玉君律师2023.11.2199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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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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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夫妇共有债务解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死亡夫妇共有债务解决
内容: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借款人死亡夫妇共有债务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3104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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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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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内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债务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则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根据遗产的多少,代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此时的国家就是债务人的继承人,适用继承的一般规定,其具体管理机关就是债务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而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只要债务到期或者符合保证合同的约定,就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偿还完毕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在生前有保证人做担保,在债务人死亡,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杨一凡律师2023.06.2960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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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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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了债权人还能索要欠款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了债权人还能索要欠款吗
内容:欠款人死了还能起诉吗1、欠钱的人死了,债权人可以起诉其继承人,因为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应当是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借款人死亡,其借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张旭律师2023.11.141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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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这就还得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说起。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大家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即是丈夫也是妻子。在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时候丈夫就欠下了笔钱而妻子也欠下了笔钱。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方死亡的生存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那么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827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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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死亡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内容: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借款人死亡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176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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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内容:3、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了,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和继承人,则债权人还能索要欠款,2、欠款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其遗产追讨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3、具体如下:借钱的人死了,如果借款人有遗产的,则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如果债务人死亡,有继承人继承并且债务人是有遗产的,则由其遗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死亡,继承人继承的参与诉讼当中,并且债务人是有遗产的,则由其遗产来清偿债务。
李孟阳律师2023.11.1443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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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内容: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方死亡的生存方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那么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78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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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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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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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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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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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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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27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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