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过程中为逃避债务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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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举证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方式是:离婚没有真假之分,只要领取了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的,视为夫妻双方已解除夫妻关系,此时对夫妻债务的认定,需要通过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协议或债务性质入手。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均认定的,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需要双方共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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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如何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如何处理
内容: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这类案件我们应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那么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261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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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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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包括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包括哪些
内容: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依法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样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虚假债务由于时间上的局限性来不及经过精心策划和实施虚假债务的不合常理之处更容易被发现和识破法院在认定时有更多的主动权。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是指虚构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方串通共同虚构债务。第三方之所以介入虚构债务的法律关系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无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指的是虚假债务的形成完全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自行虚构自行主张和自行举证虽然虚构的债务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但所谓的“第三方”并不出面法院认定这类案件时无需考虑第三方相对比较容易认定。那么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239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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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该如何维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该如何维权
内容: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办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一经查明发生此种情况,债权人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将离婚夫妻二人共同列为被告,以捍卫债权人合法利益。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该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8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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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
内容: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无奈这是很多朋友以讹传讹形成错误认识的问题。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4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那么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3160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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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借离婚诉讼规避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防止借离婚诉讼规避债务?
内容: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就在离婚案件实践中如何防止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探讨意见:,(一)发布申报债权公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了解离婚双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这说明人民法院既可判决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判决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那么如何防止借离婚诉讼规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5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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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
陈宗琼律师
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
内容: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51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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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过程中借款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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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执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执行?
内容: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一是查找被执行人夫妇目前的具体住址,了解双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980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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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离婚诉讼来规避债务的现象该如何杜绝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离婚诉讼来规避债务的现象该如何杜绝
内容:想结合我国目前司法现状,就在离婚案件实践中如何防止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探讨意见:,(一)发布申报债权公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了解离婚双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对于债权人同意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的,毫无疑问,法院应确认或判决该债务由债权人同意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因故未能申报债权,法院一时又难以查明夫妻全部的债务情况,这也给离婚夫妻逃避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借离婚诉讼来规避债务的现象该如何杜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11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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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您已经保全了,那么是不能再进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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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内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356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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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日益增多值得重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日益增多值得重视
内容:据调查发现,近年来,由于诚信缺失和利益驱使,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多分财产或逃避债务的目的,在诉前或诉中制造假借据,形成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此类现象,防止和遏制假债务关系合法化,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这类纠纷由于当事人事前通谋进行“抗辩”,达成默契,“债权人”在起诉时提供书面借据,“债务人”承认有借款事实,并同意还款,“债权债务”关系由此确立。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对该债务则不宜进行实质审理,而应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那么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日益增多值得重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018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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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签订虚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的情况发生,一般认定协议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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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处理
内容: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这类案件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56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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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不还是具有诉讼时效的,且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以民事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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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行为合法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逃避债务,行为合法吗
内容: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离婚时对债务的非法处理行为,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2002年6月3日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一份,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被告为躲避债务而签定离婚协议未向法庭举证,且原告对其辩称理由不予认可。因此,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并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率约束力。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行为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90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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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逃避债务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02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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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
内容: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以上,就是关于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希望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那么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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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罚,怎么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罚,怎么认定
内容:假离婚债务人一方放弃债权这是债务案件当事人经常惯用的逃避债务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罚,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1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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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了快速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给男方4万补偿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没让法官写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归各有,无其他争议。男方以此为由进行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女方大额支出,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女方胜诉。 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很让女方煎熬,离婚诉讼中把条款写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319评论 -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155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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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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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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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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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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