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债务没有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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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2022-07-12 326 人收看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一、向一方父母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婚姻期间向父母借的钱,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以上就是关于结婚后向一方父母借款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些问答解答,希望能帮到您,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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