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财产不足以承担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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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与一方债务有关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遇到此类情况时的职责应限定在查清是否存在债权,必要时还要查清债权的合法性,债权归一方还是双方,双方能协商则尊重双方的意见,不能协商,告知当事人就债权问题另行处理,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债权人对法院判决的债务由夫妻一方或双方承担不服,如何行使救济权例如债权人认为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而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却直接判决夫妻一方承担,债权人是否有权对该判决提起上诉,抑或是另行提起诉讼。
张旭律师2024.01.2927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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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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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1、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情形有:(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张嘉娱律师2024.01.2444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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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夫妻对外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金保律师2022.04.13470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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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内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任冰峰律师2023.04.103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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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那么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31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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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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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3030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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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内容: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共同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91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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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婚后共同财产会被执行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债务婚后共同财产会被执行吗
内容:在中国,婚姻财产制度不仅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涉及到婚前债务和婚后共同财产是否会被执行的问题,在夫妻共同拥有财产的情况下,婚前债务和婚后共同财产是否会被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然而,如果婚前债务和婚后财产都是合法的,法院将判决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执行,因此,在具体情况中,如果婚前债务属于个人负债,法院不会判决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夫妻的婚前债务是个人负债,而婚后共同财产是合法获得的,法院将不会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然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个人的财产、婚前债务以及婚后债务等也要进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和承担。
刘晓红律师2023.06.0633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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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比例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比例
内容:在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共同债务清偿比例的情况下,由于该协议完全基于双方的意思形成,不能排除夫妻双方为了逃避还款义务,以假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确定债务清偿比例,将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约定由缺乏清偿能力的一方承担的可能,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比例的确定,不能产生消灭双方对债权人负有的连带清偿责任的结果,与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不同,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注意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比例问题。
王熙律师2023.06.0640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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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而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用于生活那就需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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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那么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1726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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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份额规定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份额规定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比例是双方各占50%,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应当平均的来进行分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邢颖律师2022.04.13466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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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上海高院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共同偿还的原则;协议偿还的原则;判决偿还的原则。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郭铭芝律师2022.04.13126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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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对于婚后的个人债务,也就是婚后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的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另一方不承担。
黄东洁律师2024.01.248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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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多少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就跟共同财产的分割的道理都是一样的,应该平等的去对待,对于共同债务,并不是根据双方收入状况的多少来决定的,但是,自己如果能够举证其中有些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这一部分是要把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刨除出去的。
李孟阳律师2022.05.1050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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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方负有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10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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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49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82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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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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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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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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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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