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真实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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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界定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内容:界定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夫妻共同生活,彼此之间互有日常家事代理权,故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再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未规定责任形式。有一种观点既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之间产生连带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不利益。同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为了早日摆脱痛苦的婚姻而迁就另一方当事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承诺不该承担的债务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界定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9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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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84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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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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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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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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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和清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和清偿?
内容:在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之后,应该如何来清偿呢?其次,如果夫妻离婚等情况,需要分别承担相应的债务的,则原则上应为夫妻双方均承担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双方均承担共同债务,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按照各自一半的原则来承担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在共同承担的原则下,按照双方的经济收入、生活能力、家庭压力、抚养子女等情况来综合评判,最后确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承担的比例和份额。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相似,原则上不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当然,也有个人债务清偿能力不够,由夫妻共同财产来代为清偿的,但毕竟是少数情况。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和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20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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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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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但是很多人对于共同债务偿还的原则并不是那么的清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比例《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若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29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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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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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一方的债务是由个人财产偿还的,所以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应该用于共同财产是个人的部分偿还。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特征有哪些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91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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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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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内容: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这样的情况下,不能很绝对的认为所欠的债务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毕竟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可能对各自取得的财产约定了归属。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20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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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连带清偿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连带清偿吗?
内容: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既是一种法定连带责任,同时也是一种约定连带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能够有效地避免双方以离婚逃避债务的故意,从而也不致因离婚而削弱债权人对债权的实现程度。所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在正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在协议约定或判决确定对共同债务各自应当负担的数额的同时,应写明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从而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同时也能有效地减轻诉累。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连带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61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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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
内容: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1735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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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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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
内容: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形成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91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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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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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是否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是否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内容:这就说明夫妻两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事先到公证处签订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法律文书直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是否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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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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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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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连带清偿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连带清偿吗?
内容:夫妻离婚后,肯定需要对共同债务问题作出处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会由法院进行判决,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连带清偿吗?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夫妻一方应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借款人的配偶应该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一方对外担保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认定为担保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应以担保人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连带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43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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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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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内容: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主要体现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及认定方面。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1757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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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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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和清偿后的求偿权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和清偿后的求偿权是什么
内容: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1、共同偿还的原则;2、协议偿还的原则;3、判决偿还的原则。(二)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和清偿后的求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52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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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内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龙珊律师2023.04.103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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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元甲婚姻家事 9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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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30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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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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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方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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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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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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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2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