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方有债务怎样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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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一方所负债务的偿还方式: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偿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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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该怎样清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债务该怎样清偿
内容:离婚时债务该怎样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对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那么离婚时债务该怎样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68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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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你与你前夫应对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李某既可以单独要求你或你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从外部关系来讲,不能当然由此认定该债务在夫妻双方内部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你与你前夫没有共同负债的合意,所负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在内部一般应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对外承担了清偿义务后,有权向你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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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内债务怎样才能一方承担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婚内债务怎样才能一方承担
内容: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那么民法典中婚内债务怎样才能一方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14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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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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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纠纷问题怎样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纠纷问题怎样处理?
内容:近年来,假借离婚以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常常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另一方所有。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假借离婚以逃避债务,法院在审理中一般无须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处理条款加以否定,因为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而不论双方离婚与否,因此,审理中只需列双方为共同被告,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即可。那么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纠纷问题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8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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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内容:一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2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三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67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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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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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房产和门面属于你父母的婚后共同财产,你父亲未经你母亲许可,只能处分属于他的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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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
许瑞林律师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
内容: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婚内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享有债权对于婚内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若是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那么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594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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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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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3.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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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恶意逃避债务的方式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恶意逃避债务的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当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允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虚假债权与真正的债权人一起甚至优先于真正债权人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违背公平原则。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显然违背公平原则。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那么企业恶意逃避债务的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131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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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
内容: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律中规定,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中,法律上规定夫妻债务并不以夫妻一方不知情为根据而承担债务责任,最主要的是看夫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要从几个方面探讨:其次就是从法律上规定的法律义务、或者各种共同的经营活动都包括在夫妻共同债务之中。那么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24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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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该方当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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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逃避债务,那债务该怎么偿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逃避债务,那债务该怎么偿还?
内容:《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所以,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夫妻以离婚为逃避债务时,应立刻向法院申诉债务主张。其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判决其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属夫妻共同债务时,就算债务人夫妇已离婚,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其债务,所以离婚逃避债务是不可行的。那么夫妻一方逃避债务,那债务该怎么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6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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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一方死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活着的一方,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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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对方逃避共同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避免对方逃避共同债务?
内容: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那么怎样避免对方逃避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1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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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对债权人有效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方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对债权人有效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那么一方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对债权人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23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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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
内容: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在合法债务里面,具有又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在生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10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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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怎样偿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怎样偿还
内容: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那么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怎样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23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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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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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执行时逃避执行的表形式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被执行时逃避执行的表形式是怎样的
内容: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就会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其中一方当事人需要按法院的判决结果执行,但在实践中被执行人有可能通过跑路的方式逃避执行,债务人逃避执行的表形式是怎样的呢?有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甚至在审理期间将自己较有价值的财产,如房屋、交通工具、银行存款等变更给其兄弟、妯娌等亲属名下。那么债务人被执行时逃避执行的表形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7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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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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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
内容:怎样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在民事经济活动中,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履行义务的情形时有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但为了防止被告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保障原告胜诉权益得以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全制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那么怎样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62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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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夫妻债务的偿还方式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夫妻债务的偿还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现实中会有很多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离婚的情况比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有一方全部承担等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清偿的债务主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夫妻债务的偿还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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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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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元甲婚姻家事 4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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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30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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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方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806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79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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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如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姚平 1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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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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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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