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的债务可以分开偿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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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诺用自己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东承诺用自己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
内容: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股东承诺用自己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23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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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自用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东私自用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
内容: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股东私自用股权偿还个人债务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5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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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偿还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偿还吗
内容: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偿还吗一般会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共同偿还。(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那么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240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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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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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该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该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内容: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那么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该向谁请求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61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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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
内容:婚姻当中有很多事情都是需要共同处理,很多财产都是共同拥有的,同时债务也是共同要偿还的,比如个人婚前债务的话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婚前发生的债务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共同偿还的,只要两个人协商好就没问题的。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有以下几种类型:1、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2、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3、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4、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那么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31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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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人偿还债务离婚后怎么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内一人偿还债务离婚后怎么算
内容:但是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债务。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约定履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1、婚内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将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那么婚内一人偿还债务离婚后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030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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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感情和债务能分开判决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中感情和债务能分开判决吗
内容:因为离婚与债务是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但是法院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做出判决。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清偿共同债务分案内案外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那么离婚中感情和债务能分开判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018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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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父女关系要偿还债务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断绝父女关系要偿还债务吗
内容:断绝父女关系是否要偿还债务1、断绝父女关系法律上是不允许的。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但这不是“父债子还”。综上“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那么断绝父女关系要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018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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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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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起偿还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起偿还吗
内容: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起偿还吗般会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共同偿还。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那么婚内借款离婚必须两个人起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894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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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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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案件能否和债务纠纷分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案件能否和债务纠纷分开
内容:一诉讼离婚案件能否和债务纠纷分开因为离婚与债务是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但是法院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做出判决。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清偿共同债务分案内案外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那么诉讼离婚案件能否和债务纠纷分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192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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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吗
内容: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债务的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可以离婚的但离婚时要处理债务偿还的问题。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3061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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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起诉要求偿还呢?主要包括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起诉要求偿还呢?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夫妻任意一方起诉偿还,可以向夫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要求其偿还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人,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起诉要求偿还呢?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102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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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结婚债务是指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两个人结婚债务是指什么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那么两个人结婚债务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3068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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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以及有哪些解决方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以及有哪些解决方案
内容: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二是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因该债务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以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那么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以及有哪些解决方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19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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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
内容: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不会影响子女。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为血缘和亲属关系而发生财产上地点混同。而且债权属于相对权根据合同相对性仅对特定债务人发生效力。若债务未经过合法转移就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法定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而其子女继承其遗产则继承人应该偿还死者生前的个人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不负补偿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那么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3097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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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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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548评论 -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34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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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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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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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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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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