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遗产严重偿还不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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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偿还债务的情况是: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不明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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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应该用遗产来偿还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应该用遗产来偿还吗
内容:遗产债务都包括什么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其他个人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那么债务应该用遗产来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532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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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是什么,包含哪些财产,怎样偿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产债务是什么,包含哪些财产,怎样偿还?
内容:这应划在家庭共同债务之内,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那么遗产债务是什么,包含哪些财产,怎样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9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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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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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内容:子女只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替父母偿还任何债务。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清偿数额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其中有未成年人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即使遗产原本就不足以清偿债务还是应当先保留适当遗产作为未成年孩子的基本生活保障余下的再用来清偿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那么未成年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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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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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
内容: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张旭律师
2022.03.2246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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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怎么偿还个人债务与赡养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产怎么偿还个人债务与赡养费
内容: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夫妻继承遗产如何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看出,夫妻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遗产怎么偿还个人债务与赡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28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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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偿还责任 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偿还责任 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内容:人在死后往往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可以按照《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自己合法财产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继承给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遗嘱继承人等,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合法债务,这个债务应该由谁来偿还呢?我国现行《继承法》采取的是限定继承制度,并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偿还责任有如下规定:(一)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二)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那么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偿还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9100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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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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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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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
内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生产所欠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三)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限制的原则被继承人生前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而没有尽到义务致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清偿时不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应负无限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应以自己的固有财产进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责任。那么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10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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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没有遗产债务偿还还有效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死后没有遗产债务偿还还有效吗
内容:人死后没有遗产债务偿还还有效吗人死后没有遗产债务偿还还有效。借款人死亡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未发生继承的则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那么人死后没有遗产债务偿还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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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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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谁继承债务就由谁偿还
陈宗琼律师
遗产谁继承债务就由谁偿还
内容: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并没有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可以不偿还其父亲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并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故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决由被告杨某偿还原告郭某债务款5796元以及利息损失,三个儿子不承担给付义务,被告杨某是彭某之妻,既是共同债务人,又是彭某遗产的保管人和继承人,应由杨某承担彭某的债务偿还责任,诉讼中,彭某的三个儿子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不承担其父履行债务的义务,在此案中,赵某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他完全可以拒绝偿还父亲遗留下的1万元欠款。
陈宗琼律师
2021.11.2482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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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
内容: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例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那么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515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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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产继承前是否应先偿还债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遗产继承前是否应先偿还债务
内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那么民法典遗产继承前是否应先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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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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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改怎么偿还 偿还遗产债务有哪些方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产债务改怎么偿还 偿还遗产债务有哪些方式
内容:(二)限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以他的遗产先行偿还债务。那么遗产债务改怎么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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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3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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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以及遗产债务由谁来偿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以及遗产债务由谁来偿还
内容: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遗产的范围,则终止偿还,不需再负相应责任。那么遗产偿还债务有何法律依据以及遗产债务由谁来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24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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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遗产的情况下,一般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就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相关的债务予以清偿。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直接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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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追偿后还是偿还不了债务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追偿后还是偿还不了债务怎么办?
内容:保险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当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追偿权就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权益而设定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保险追偿后还是偿还不了债务怎么办?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而保证人保险人的追偿权利也是这样,可以追偿,追偿多少,不确定,界限是保险赔付额或者是替代偿还的保证债务。那么保险追偿后还是偿还不了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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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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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意外去世其生前债务是否要偿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意外去世其生前债务是否要偿还
内容:债务人意外去世其生前债务是否要偿还案情回放借债20万做生意遇车祸身亡陈某和王某是生意上的朋友。借款3个月后的一天陈某却因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意外身亡。被告陈某的配偶辩称陈某所欠的该笔债务是做生意投资了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陈某去世后没有遗产可供继承所以不应该由其来偿还。法律分析在遗产范围内清偿陈某生前出具的借条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由于陈某已死亡其欠王某的借款20万元应予以清偿。二被告为陈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王某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合理合法但该债务应由二被告在继承陈某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债务人意外去世其生前债务是否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573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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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603评论 -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60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66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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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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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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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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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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