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债务公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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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2-07-12 722 人收看
李某受让王某10%的A公司股权后,作为A公司的股东,以及钱某作为债务履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五条履行偿还张某债务的承诺,因为钱某与赵某、孙某、李某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虽然被法院确认无效,但并不必然引起《股权转让协议》中其他当事人间的股权转让行为以及协议中的部分当事人对协议外第三人张某的债务负担行为和债务担保行为无效,由于钱某与赵某、孙某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故赵某和孙某不是A公司股东,不承担债务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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