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人伤赔款计算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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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
内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那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6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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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应该怎样来进行计算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应该怎样来进行计算呢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应该怎样来进行计算呢在我国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损害的相应的赔偿金额般主要根据下面几个因素来进行确认和计算受害当事人自身所受的伤残等级、受害者自身所处的年纪、肇事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轻重、肇事当事人自身可以承担责任的具体经济水平、受理这案件的所在法院当地的个人均生活水平。其实在当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精神抚慰金这块只是有些原则上面的不具体规定再相应的实际案件里面该是要根据相应的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具体判断。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应该怎样来进行计算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5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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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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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内容: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41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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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鉴定费9、残疾赔偿金10、残疾辅助器具费11、丧葬费12、被扶养人生活费13、死亡赔偿金1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假肢费用、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车辆及财物损失。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86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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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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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
内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18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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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那么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29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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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的处理手续有很多,这个时候就需要交通事故律师的帮忙,可以帮我们尽可能的减少损失。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那么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27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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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
内容:案情简介张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脾切除、多根肋骨骨折、右腿膝关节损伤和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伤残八级一处、十级两处。这起事故经交警机关认定车方司机负主要责任,伤者张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造成两处以上伤残即多等级伤残者按最高等级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未规定具体标准。多等级伤残情况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考虑损害后果因素,适当增加此项赔偿数额。那么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431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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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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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祸人伤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车祸人伤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三、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车祸人伤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462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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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误工费怎样计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误工费怎样计算
内容: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误工费怎样计算一、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那么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误工费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335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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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容: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799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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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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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465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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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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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内容: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先去结案按照责任划分再理赔。发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具体可参考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是1、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那么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3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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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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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内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388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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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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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380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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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1月27日14:00 】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帮您快速拿到赔偿款!元甲交通律师 6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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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8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636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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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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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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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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