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侵权责任包括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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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许瑞林律师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内容:二、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把精神损害赔偿写进法律规定,全国人民很受鼓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人身权益,而不是其他权益,被侵权人只有对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非人身权益无权提出精神损害,比如,行为人损毁了他人传了几代的名画,被侵权人只能要求侵权人就损毁该名画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虽然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可能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但是侵权人不应承担因侵害他人物权所引起的精神损害。
许瑞林律师2024.01.0266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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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括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行为造成死亡的,死者近亲属可以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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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与无因管理的相似之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侵权责任与无因管理的相似之处
内容:侵权责任与无因管理的相似之处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与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较相似。侵权责任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种。根据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收益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收益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那么侵权责任与无因管理的相似之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647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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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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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适当调整举证责任的分配,要求医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手术操作符合规范,并且不存在过错行为,否则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 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医疗侵权诉讼中,患者需要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委托医学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伤口感染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张旭律师2023.11.0956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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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疗过失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内容: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意外事件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如不可抗力造成的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在出现医疗过失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患者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过失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和医生也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减少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一、医疗过失与法律责任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服务提供者在诊疗过程中,因疏忽、懈怠、失误等原因,造成患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张嘉娱律师2023.10.1025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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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侵权行为责任,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着恶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610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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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权是保护专利权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排他权利,专利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侵权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停止侵害,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款,情节严重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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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内容:6、赔偿损失:侵权者应赔偿受害者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本文律总管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主题进行深入解析,通过案例分析,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2、受害人过错: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损害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者的责任,因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赵某手机被盗,商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5000元,结语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重要性。
任冰峰律师2023.12.2199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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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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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内容:民法典对环境污染的规定1、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污染环境侵权责任大小的确定是,环境污染是由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依据污染物的浓度、种类,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责任承担比例,4、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规定民法典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相关规定如下: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责任法律分析: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冯清琴律师2024.01.2223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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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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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内容: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医疗侵权责任。赔偿的医疗费不包括患者原发疾病的治疗费和损害发生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于海明律师2022.01.188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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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包括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包括哪些
内容:第二种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害牲畜伤亡等直接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担第十八章技术合同。那么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1636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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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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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内容:一、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的确定1.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房屋修缮费用等,结语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的赔偿范围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果侵权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何确定侵权人的过错,在财产损害纠纷中,确定侵权人的过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侵权人的行为能力:侵权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认定其有过错。
刘晓红律师2023.11.17103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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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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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侵权人只要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依法不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的,则要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只要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依法不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的,则要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1、法律主观: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及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
王熙律师2023.10.242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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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内容:5、法律主观: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1、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杨一凡律师2023.11.30104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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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内容: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4、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邢颖律师2023.12.0590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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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侵权的法律赔偿,侵犯个人隐私权怎么赔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隐私权侵权的法律赔偿,侵犯个人隐私权怎么赔偿
内容:法律主观: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首先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隐私泄露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隐私权侵权的法律赔偿如果侵权人侵犯受害人隐私权造成被侵权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一般不会构成刑事责任。
郭铭芝律师2023.10.1289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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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基于这一原则,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一般都有具体衡量的标准,应当全部赔偿,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本条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完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这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
黄东洁律师2023.07.106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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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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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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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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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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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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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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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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