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被甩出车属于交通事故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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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某客运公司与项伟成立的承包关系违反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此公路经营权不属该公司所有公司经有关运输管理部门批准有营运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转让因此公司以转让线路经营权向项伟收取承包费的做法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认定无效。虽然项伟全额出资购买了车辆但该车辆能否在规定的线路上进行客运业务需由运输管理部门批准但项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而是采用了借用公司运营证的做法这行为也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项伟经营的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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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41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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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2023.04.273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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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如果自行车撞人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地点,并且有损害的,加上自行车所有人主观上有过失的,自行车撞人就属于交通事故。那么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460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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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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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所以,在校园范围内被车辆撞伤确实不是交通事故。在校园内发生车祸虽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为此,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那么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47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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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乘客利益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乘客利益
内容:而在交通事故中,更大的一个权益主体或者说最大的潜在的弱者群体乘客的利益却未被予以明确规范。事实上,在以往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尤其是涉及客运车辆的事故中,乘客往往是一个较大的利益弱势群体。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乘客利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12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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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任何形式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任何形式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任何形式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刑事证据的种类证据种类,又称证据资料或者证据来源,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它反映了证据事实是以何种表现形式进入诉讼过程的。(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1、鉴定结论的概念鉴定结论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任何形式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447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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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乘客车祸后被甩出车外,应该算第三者吗
陈宗琼律师
车上乘客车祸后被甩出车外,应该算第三者吗
内容:因机动车颠覆、倾斜等脱离了被保险机动车辆造成损害的不宜将受害人认定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受害人请求保险公司承担限额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那么车上乘客车祸后被甩出车外,应该算第三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589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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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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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内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这位肇事者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了定的法律法规结果引起了公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损失重大发生了分严重的事故由此导致了其他人受到重伤甚至是死亡。可是大家也不能因此便绝对的认为只要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了死亡就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指出如果是以下这样的情况即便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死亡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52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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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摔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骑自行车摔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刘晓红律师2022.03.2269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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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结论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结论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依法作出的行政文书。不难发现,这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虽然该文书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其性质已定位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有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书证。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文书。因此,从形成的时间考察,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书证。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符合上述书证应具有的客观性特征。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结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468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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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交通事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哪些属于交通事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有事态发生。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那么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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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情况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情况
内容: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情况()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第者责任险其中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891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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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属于几级伤残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属于几级伤残
内容: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属于几级伤残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别。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属于几级伤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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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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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死亡如何赔偿?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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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死亡如何赔偿?
内容:客运车辆发生事故赔偿客运车辆发生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死亡,那么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交通事故已经成为社会死亡率最高的一个杀手,而客运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机率同样居高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成为关键。那么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死亡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71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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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交通事故,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乘客受伤且无责。元甲律所和解团队帮助伤者与保险公司谈判,拿到赔偿款24.5万元。快速和解、省时省力,早日拿到赔偿款,早日案结事了,让伤者安心养伤。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29评论 -
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元甲律师利用丰富经验专业谈判和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54万余元。当事人及家人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再次委托工伤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中!元甲交通律师 3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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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770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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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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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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