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规定的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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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要索赔的,可以先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但不是必须要申请调解。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赔偿,双方可以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是如果一方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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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 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以及结果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调解 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以及结果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以及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361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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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
内容: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如果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那么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44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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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349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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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当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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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的时间及期限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的时间及期限
内容:”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当事人请求,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但交警部门的调解不再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也可不必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在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之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交警部门即调解终止,如交警部门坚持调解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立案和审理。” 第九十五条规定:“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那么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的时间及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0986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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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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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应当当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警应当当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情形
内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那么交警应当当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1040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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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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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314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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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规定
内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在中立的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能较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期限短、效率高的优点。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那么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323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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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交警不给调解?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何时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交警不给调解?
内容: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那么何时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交警不给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381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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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内容: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交管部门提醒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诉讼权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该规定实施后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过高经济赔偿要求交管部门调解难达成协议还有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下达10个工作日内忽视交警告知申请调解期限因忙于看病等原因错过申请调解时限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交管部门难以进行调解。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呈上升趋势。那么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7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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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停车费的规定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停车费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停车费的规定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范围有哪些交通费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包括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包括1、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医院治疗期间,从交通事故发生地到救治医院之间的救护车费等交通费。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到医院就医需要其他人陪护,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也是因事故引起的,应当获得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停车费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3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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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时间过了以后,交警部门将作出事故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336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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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注意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注意事项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注意事项事故经过的叙述要简要明了线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书写明确对人员的死、伤、财产的损毁表述要客观、准确。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严密无间顺理成章。调解中如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则不予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办案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书式数份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几份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交通事故的主体只有自然人不存在公司行为。也就是说交警只会对驾驶人进行调查。那么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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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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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不予调解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不予调解怎么办
内容: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对损害赔偿的争议既可以共同请求交通事故处理机关进行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那么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不予调解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619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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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调解期限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调解期限
内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第95条的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权是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一致书面申请存在的。那么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调解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1081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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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调解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内容: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事故认定,认定周某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交警大队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赔偿郑某1万元。该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两种解决途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若郑某以同一事实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再次赔偿。法院应判决驳回郑某的诉讼请求。交通事故发生后,郑某未经司法鉴定确认其伤残程度,双方协议以“一次性了断”的形式,由周某一次性赔偿解决纠纷。那么交通事故交警调解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1713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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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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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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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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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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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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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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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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