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40天了不出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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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2022-07-05 775 人收看
赵某驾驶小轿车车速较快,且在与前方同一车道行驶的黄某驾驶的摩托车相距1米时,没有采取制动措施,以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行为上存在过失,属于危险驾车行为,该行为足以令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王某产生恐慌,因害怕受到伤害而跳车逃生导致其撞上护栏而受伤,赵某驾驶小轿车车速太快,超过安全规定,且未与前方同一车道行驶的黄某驾驶的摩托车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且两车临近时没有采取制动措施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在与黄某驾驶的摩托车同车道行使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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