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将债务转让吗
导读:
第三人因此而履行债务的行为并不是对其所承担债务的履行而只是作为履行辅助人代替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有必要强调的是债务转让相当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变更并在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成立新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应当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否则不能认为债权人已经同意。债务转让的规定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之所以要经过债权人同意是因为谁还债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如果第三人不具有清偿能力对债权人来说极其不利因此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转让要经债权热同意。那么债权人可以将债务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人因此而履行债务的行为并不是对其所承担债务的履行而只是作为履行辅助人代替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有必要强调的是债务转让相当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变更并在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成立新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应当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否则不能认为债权人已经同意。债务转让的规定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之所以要经过债权人同意是因为谁还债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如果第三人不具有清偿能力对债权人来说极其不利因此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转让要经债权热同意。关于债权人可以将债务转让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转让吗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的同意是发生债务转让的前提。只有债权人同意才能发生债务转让的效果。如果债权人没有表示同意即使债务人和第三人有债务转让的协议债务也不因此发生转让。第三人因此而履行债务的行为并不是对其所承担债务的履行而只是作为履行辅助人代替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有必要强调的是债务转让相当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变更并在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成立新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应当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否则不能认为债权人已经同意。同时债权人的同意必须是对债务转让的同意而不能仅是对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同意。如果债权人只是同意接受第三人的履行即使债务人与第三人有转让债务的协议也不能由此推定债权人已同意债务转让。
债务转让的规定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移主要有以下实质
(一)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二)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也即是债务受让人和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也依转让协议全部承担同时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到由第三人承担。
(三)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债务受让人不能因协议外的种种原因而不承担债务转让之债因此承担人不可以因原债务人未履行承担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
个人债务的转让除了全部转让还分为部分转让个人债务的部份转让是指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务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原债务关系由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形成债务承担的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承诺的规则。
(二)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以合同方式进行
签订合同转让个人债务也就是说转让个人债务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依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之所以要经过债权人同意是因为谁还债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如果第三人不具有清偿能力对债权人来说极其不利因此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转让要经债权热同意。
2、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第三人接受债务的转让使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消失如果债务人不知晓债务已经转让而对债权人还债债权人就接受了双倍债务对债务人和第三人来说显失公平。而且第三人是否是恶意也影响到债务人事后被人追偿的问题。因此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