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湖北省的标准是每天15元。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护理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果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意见需要多人护理的可能要求支付多人的护理费。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5、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确定交通费应考虑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6、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系数赔偿年限
7、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
8、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应注意
(1)、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应当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残疾辅助器具费支付方式可以灵活选择但要保证权利人及时得到救济。
9、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期限、赔偿份额以及赔偿总额限制。
10、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指数即年数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以及死亡者年龄的因素。
1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相区别在于赔偿基数的不同。
12、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也就是说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财产损失赔偿
1、直接财产损失
2、间接财产损失即可预见的损失。常见的如车辆停运损失费。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