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导读:
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或者从事劳务中违章肇事有聘用、使用单位的由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非机动车驾驶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单位承担的是替代责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受害人只须举证证明存在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而国家机关不能证明其有免责事由的即构成侵权责任。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或者从事劳务中违章肇事有聘用、使用单位的由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非机动车驾驶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单位承担的是替代责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受害人只须举证证明存在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而国家机关不能证明其有免责事由的即构成侵权责任。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或者从事劳务中违章肇事有聘用、使用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单位)的由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非机动车驾驶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单位承担的是替代责任。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中对本条作了进一步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其特点为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受害人只须举证证明存在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而国家机关不能证明其有免责事由的即构成侵权责任。
在适用中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优先考虑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