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导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31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8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最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