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注意哪些事项
导读:
那么离婚协议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离婚协议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注意哪些事项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5)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