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有损害事实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有损害事实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
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的是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包括姘居和通奸。③家庭暴力行为。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以及对年老年幼疾病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三)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配偶一方的受损害的原因是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过错方才能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基于双方的信赖自愿忠诚而建立是受法律保护的以配偶权为主要内容的身份关系。配偶一旦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必然损害另一方的配偶权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或精神上的痛苦。
(四)有损害事实
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只要过错行为能对婚姻关系产生破坏就可以认定为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五)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
婚姻关系是由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生活琐事构成。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夫妻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存在绝对无过错的一方。夫妻关系的恶化甚至破裂往往不是一方单方面的行为所致存在多种原因和互为因果。如女方婚外恋可能是男方长期家庭暴力所致男方婚外恋可能是女方长期不关心男方生活所致笔者认为法院应当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46条所规定的情形另一方无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都应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活动中查明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