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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

李维律师2022.02.07622人阅读
导读: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关于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

1.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2.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已有明确规定。

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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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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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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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什么是净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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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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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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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履行抗辩权人是合同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人是合同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义务,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履行有重大瑕疵时可拒绝;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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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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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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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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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物有什么区别种类物又称不特定物,是特定物的对称,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应作为给付的标的物,依当事人的意思抽象地以种类、品质、数量而指定者也。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货币之债区别之实益有四点:1.债务履行上的便利性不同。货币之债中,债务人只须给付法定本位货币即可,不发生货币之品质问题。债务人方面在给付责任的强度上,强于特定物之债,而弱于货币之债。。种类物买卖与特定物买卖中,卖方都负有使买方取得与合同规定相符的、无质量瑕疵的标的物之义务。那么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物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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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主要包括:1、留置权属于物权,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2、留置权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3、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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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

    内容: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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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也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才能主张。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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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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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债权债务的抗辩权的种类应该怎么区分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那么债权债务的抗辩权的种类应该怎么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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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在于:适用主体不同、抗辩事由不同以及行使时间不同。三种抗辩权的联系包括: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要怎么区分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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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要怎么区分

    内容: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要怎么区分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要怎么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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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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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那么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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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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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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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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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纠纷主要的3个种类介绍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债务纠纷主要的3个种类介绍

    内容: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那么债权债务纠纷主要的3个种类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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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抗辩权种类区分方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抗辩权种类区分方法

    内容:债权债务抗辩权种类区分方法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那么债权债务抗辩权种类区分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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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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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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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在材料买卖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又称主观抗辩和相对抗辩,指基于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票据权利人之间一定关系发生的抗辩,抗辩只能对特定票据权利人主张。主要有以下情形:①在原因关系不存在、无效或消灭的情形下,票据债务人可对有直接原因关系的票据权利人进行抗辩;②票据债务人可对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且未履行约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③持票人以欺诈、偷盗、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明知有此类情形仍恶意取得票据;④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⑤持票人以重大过失取得票据。那么在材料买卖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32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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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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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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