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导读:
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个理由而根据民法典1091条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另外定要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工资情况、房地产资料、、亲子鉴定等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类证据。那么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个理由而根据民法典1091条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另外定要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工资情况、房地产资料、、亲子鉴定等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类证据。关于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样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占比较大。然而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往往耗尽心机去调查另方有过错的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其实这是个误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过错方不存在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另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非常难以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般也不肯轻易认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个理由而根据民法典1091条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而无过错方多分般在法院判决书中只是个“量”的平衡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更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作为原告在起诉前定要注意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在举证时限(简易程序般为天甚至有天的普通程序般为个月)内提供证据。另外定要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工资情况、房地产资料、、亲子鉴定等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
离婚案件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不就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只要不违法自己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
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