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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吴梦云律师2022.02.10414人阅读
导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那么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关于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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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是金融市场上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存单质押也就是将自己的一些银行存单去银行作质押物,然后获得贷款的一种行为,债权人是不可以处置债务人的抵押物的,那么在存单质押贷款中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一、质权人不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

《担保法》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

二、存单质押贷款特点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定期储蓄存单、卡折定期、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办理质押,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据了解,个人质押贷款有6个特点:发放快捷、贷款额高、利率优惠、用途广泛、还款方式多样和贷后服务便捷。

1、发放快捷

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

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5、还款方式多样

为客户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及特色还款服务,借款人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6、贷后服务便捷

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还款、贷款要素调整等服务。

延伸阅读: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存单质押担保合同

定期存单质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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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质权人?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什么是质权人?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内容: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那么什么是质权人?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59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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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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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那么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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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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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如何消除?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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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如何消除?

    内容: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进行存单质押贷款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是令不少人感到为难的事遇到了存单质押贷款逾期,产生了逾期记录,此时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消除就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如何消除?如果银行还没有上报央行征信系统,那么,贷款逾期记录是有可能消除的。因为央行规定个人贷款逾期记录的保存时间是5年,5年后,这些记录就会自然消除了。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多久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到期日后于借款到期日的,贷款人可继续保管质押存单,在存单到期日兑现以实现质权。那么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如何消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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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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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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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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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都有哪些规定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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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都有哪些规定

    内容: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都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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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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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内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那么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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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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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取得应如何进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质押权取得应如何进行?

    内容: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质押权取得应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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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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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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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

    内容:存单质押贴息骗局进行的方式:一、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是这样就行的:先以高额贴息的方式,比如在享受正常银行定期利率的基础上,再分别贴息3.5%和4.4%不等,吸引储户到银行进行存款。而多个资金中介人从中层拿到数额不等的佣金,远高于存款人的贴息幅度。在民间,通俗的把贴息认为去银行存款所获得利息在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外所能得到的报酬,部分额外的报酬由银行网点自行承担,一般要求存款金额较大、定存。存款流程和普通存款是一样的,贴息部分是中介付给客人,一般存好后就会付,结款比较快。那么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7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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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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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人就享有抵押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导致违约后,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拥有抵押权的一方,在对方违约后可以行使该项权利,对抵押物进行处置。那么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6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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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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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内容:《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贷款人应按有关法规和借款合同约定处置质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正常需求的存单质押贷款仅用于临时调度头寸,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存单到期日。建议对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给予限定,如以一年期定期存单作质押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监管部门不仅要对简单模式的存单质押贷款进行严厉处罚,对A行信贷资金转入B行后进行存单质押的,一经发现,要对信贷资金管控不力的A行和以信贷资金作质押的B行同时进行处罚。综上所述,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存在是不容置疑的。那么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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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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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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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

    内容: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那么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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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77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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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内容: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2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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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

    内容:同时金融机构受理存单核押后必须登记备案,对该笔存款止付,保证债权人的质押不落空。那么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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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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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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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内容: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那么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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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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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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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那么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24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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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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