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质
导读:
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类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那么建设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类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关于建设性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性质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类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