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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

张芸律师2022.02.11323人阅读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以上四种情形,包括五种违法行为,是离婚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根据。对于其他行为,如吸毒、赌博等引起的损害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上的“损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以上四种情形,包括五种违法行为,是离婚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根据。对于其他行为,如吸毒、赌博等引起的损害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上的“损害”。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

二、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091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这是当代民法、亲属法中的公平原则,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必然要求,该制度体现了对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扶助保护,具有填补精神损害,抚慰受害者,制裁过错方的功能,是我国婚姻法修改中的一个突破。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这一方面来探讨该制度的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四种情形,包括五种违法行为,是离婚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根据。我国离婚损害赔偿除具备一般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侵权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外,还需具备另外一项特殊要件——离婚。

1.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这一构成要件仅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其他情形,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导致离婚的,并不能产生离婚损害赔偿,这就使得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过于狭窄。

2.过错

离婚出于上述侵权行为一方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是赔偿义务人,无过错一方为赔偿请求权人,是否行使这种权利,由本人自行决定。对于“无过错”一语,不应做机械的、绝对的理解、另一方在或长或短的婚姻中,可能也有某种过错,只要不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仍可视为无过错方,可以解释为:不存在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一方,非指没有任何过错。

3.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

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害,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首先,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已经有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他人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该解释还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做了原则规定。其次,“损害”仅指由于所列举的四种情形导致的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对于其他行为,如吸毒、赌博等引起的损害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上的“损害”。同时,这种损害仅指直接损失财产,如果一方用自己的全部收入和家庭财产供另一方出国深造或攻读研究生,另一方获得知识或技能后与之离婚,由于离婚而导致的一方预期利益的损失,就不能通过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获得救济。

4.离婚

如果不具备该条件,例如具有《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但人民法院判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此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这也是主诉讼与附带诉讼的关系,有如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发生分割夫妻财产和子女归谁直接抚养一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这一要件还要求离婚的客体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无效的婚姻,如婚前隐瞒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的离婚,并无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之余地。同样,对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也不适用该制度。当然,由于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质是夫妻之间侵权损害赔偿诉权限制的解除,因此可以说,离婚只是构成离婚损害的程序意义上的要件,而非实体意义上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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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中如何规定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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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损害赔偿中如何规定无过错方

    内容:但是《婚姻法》所规定的无过错方,并不认为在离婚问题上必须完全无过错。上述案例中,卢某某于诉讼离婚过程中提出因张某某与他人同居,是其过错导致离婚,要求张某某赔偿精神损失。法院认为,张某某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卢某某有家庭暴力行为,双方行为都对夫妻感情破裂产生影响,均有过错,故对其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反之,如卢某某仅仅脾气暴躁,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唠叨,经常数落张某某,此时卢某某应认定为无过错。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中如何规定无过错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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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这种隔代亲属的探视权作出规定,也就是说,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法律没有规定。但爷爷奶奶与小伟是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正确地行使探望权,包括这种隔代的探望,能更好地与子女沟通和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小东可与小丽进行协商隔辈探视孙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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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根据具体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是受到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具体的行为情节来进行确定的。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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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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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时间规定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时间规定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另一种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时间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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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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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后冯某起诉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也是于法无据。就是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有46条规定情形的,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是过错配偶,而不包括第三者。那么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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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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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我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那么我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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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规定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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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规定有哪些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规定有哪些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另一种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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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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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既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1年为限。(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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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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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

    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二、涉外婚姻怎样起诉离婚(一)涉外婚姻如果办理诉讼离婚,对于当事人一方来说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通常来说,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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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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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特意就这一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体要求是: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主体;二、只能在被判决离婚时才能成立;三、不得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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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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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但是,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对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赔偿,具有明确的填补损害并使该损害得到平复的功能。在这一点上,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有所不同,但就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而言,却是一致的。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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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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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笔者认为第三者不应成为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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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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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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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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