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情况该离婚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什么样情况该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什么样情况该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样情况该离婚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中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没有生育能力,为了不想拖着我老公所以我要离婚,但他不理解,总是说我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才要离婚的,还说要我把那男人叫来向他保证能给我幸福他才会离给我,不然的话我要离婚他就要杀了我的家人,他就这样一直拿着我家人的性命威胁着我所以一直没有离得了。于是我便于2011年8月底逃离了他,自己躲到了外地,没让他找到我,只是给他打了电话,他在电话里总说叫我赶快回来办理,不要再拖着他,这样他不好再娶,于是我就回来了,便于2012年2月27日到当地施法处立了案,但就因为他的不良的态度,并且殴打了我,所以事情并没有的到解决,我们至今仍然处于分居状态。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离这个婚呢?我没有了人生的自由权。我又该如何维权呢?
婚姻感情,不一定非要生育才能在一起的,只要两个人幸福就可以了,如果感情破裂,第一,可以协议离婚,第二,可以诉讼离婚,如果人生自由受到限制,可以报警处理,祝好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