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
导读:
公告送达是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公告送达是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