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导读:
(四)年满30周岁(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应当由收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在实际收养孩子的时候,可以选择去当地的福利院进行收养,而此时作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其实在条件上面都有限制的。
一、通常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1、一般情况下年满18岁不可以被收养,特殊情况需满足相应条件。
2、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的规定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上对收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收养关系一定要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在实际收养孩子的时候,可以选择去当地的福利院进行收养,而此时作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其实在条件上面都有限制的。当然,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