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半想离婚怎么办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半想离婚怎么办
1、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半想离婚的办法: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展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昭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