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走
导读:
将调解作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基于身份关系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但达成调解协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自愿、合法。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遵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工作原则作出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但被告则不受此限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是双方同意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这是两个不同离婚性质。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跟谁生活,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怎么约定等)、财产分割问题(储蓄、房子、车子、股票、股权、田地、奢侈品等)、债务问题等等,约定好之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即可。
诉讼离婚也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之一,笔者根据司法实践,并结合自己10余年来的办案经验,谈谈离婚诉讼的法定程序,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审查与受理。
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应当对其进行审查,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就应当受理,并依法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并指定举证期限。
三、审理和调解。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了调解原则上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能够调解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出国的、患重病需住院治疗的)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离与不离的书面意见。
将调解作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基于身份关系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但达成调解协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自愿、合法。自愿必须是双方自愿。若一方不自愿,则没有调解的余地。合法不要求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只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当然,法院也不能久调不决。
四、判决与上诉。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遵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工作原则作出判决。在审判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失去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但被告则不受此限制。
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二十二年前的她因五千元彩礼嫁给了一个因近亲结婚生的二叶子男人,想离婚了怎么离啊?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是双方同意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这是两个不同离婚性质。
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俩人一定要达成协议,包括孩子,家产,双方老人等一系列的问题达成协议,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登记证到你的所在地民政去办理离婚手续,民政给你办完手续后发放离婚证书。
如果是一方离婚,对方不同意,你可以申请你的所在地民政单位,民政可了解你的情况,进行司法调解,调解无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可以到人民法院去审诉离婚。
第一步先到信访交上离婚诉讼状,信访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可受理此案转到民事诉讼庭,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根据你原告诉讼的内容,再进行调查核实,还要具备夫妻分居六个月,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双方的婚姻已达到崩溃边缘,再维持下去,对双方谁都没有好处,因此判决离婚。这是在十多年前基本上就这些程序。现在的法院,法律逐步完善,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