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导读: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探视人、扶养人、孩子三者就探视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1、在离婚诉讼中,收集以下证据可以最大可能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的证据,包括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等;
(2)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包括自己的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
(3)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因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而给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4)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对方已经或即将结婚,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会慎重考虑对方是否适合抚养孩子;
(5)争取获得孩子的认可。因为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父母可以探视吗
1、夫妻离婚,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相应的就取得了探视权;
2、由此可知,探视权是一方的法定权利,与另一方的抚养权同时成立。如果探视人、扶养人、孩子三者就探视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不同意探视,那么探视人就不能行使探视权。如果扶养人不同意探望人探望孩子,探视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把扶养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扶养人配合探视人探望未成年人。
三、什么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1、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按照规定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取得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在离婚之后看孩子。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孩子不允许探视,那么其探视权会被取消,如果孩子的法定抚养人不允许探视,探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