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导读: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
一、如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1、争取孩子监护权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和孩子监护人协商,变更孩子监护权,在孩子愿意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监护人。
(2)当事人对孩子监护权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当事人发现监护人有下列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向法院请求指定自己为孩子监护人:
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③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范围包括哪些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