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导读: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1、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的法律风险,有法院不予受理的风险;法院裁定不予保全的风险;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保全的风险;或者债权人申请保全错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