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离婚财产怎么分_离婚时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呢
导读: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比如上市公司精伦电子2006年2月10日发出公告称,由于第五大股东刘起滔与妻子习梅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刘起滔将其持有的精伦电子2300.58万股中的一半即1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无偿转让给习梅。经过这样的分割之后,刘起滔与习梅并列精伦电子第五大股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时同样不能违反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受到限制转让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夫妻共同股权既要尊重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判决让不懂经营的夫或妻股东另一方直接获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的共同财产处理办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表现为有限公司股权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投资双方各占一定的出资比例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夫妻公司。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合股投资。
3、夫妻双方与他人合股投资。
1、对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
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可能不一定是各50但经过离婚分割往往会使双方的持股比例相同。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举一例来说明,甲男与乙女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甲男占80乙女占20无论甲男的80还是乙女的20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离婚时甲男得80的一半以及20的一半即50乙女也是如此。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像中复电讯的创始人邰武淳和前妻芦女士离婚之后对中复电讯的处理便是如此。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为一人有限公司。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反目为仇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依据上述规定在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股权购买顺序上其他股东优先于该股东的配偶这是毫无疑问的。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中股东一方也应当优先于其他股东。比如甲男与丙、丁三人投资成立的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分别是甲40、乙30、丙30现甲男与乙女决定离婚对这40的夫妻共同股权双方决定各分一半因为乙女过去不是股东对这20股权不能直接分配给乙女经评估和协商一致这20的股权价值为40万如果甲男愿意购买则甲男给乙女40万补偿。如果甲男无购买意向但丙或丁愿意则由丙或丁购买并支付乙女40万。如果甲男及丙、丁都不愿购买则乙女取得该公司股东身份占股20。
3、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形成的股权分割这种情况下由于夫妻本来都是股东既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问题也不存在一方退出而变更公司问题分割时只需按照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有股权在二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一方如果不愿意继续经营主张退出公司的另一方或者其他股东均可购买并予以折价补偿。
三、夫妻协商一致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夫妻共同股权处理办法,夫妻离婚时把股权当作房产或存款来处理双方决定将这部分财产划转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其子女成年以前该股权交给夫妻一方托管由其父或母代行股东权利。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对该股权的划转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应当征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注,如果持有的是股份公司股票无需考虑此问题。)
其次未成年人当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作明确要求不过笔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当股东并不违法。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
另外实践中已有众多的未成年人股东存在并获得了认可像沸沸扬扬的银行“娃娃股东”事件法院首次判决娃娃股东持股合法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明确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看来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因此夫妻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至未成年人名下只要尊重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应该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关于家暴离婚怎么分财产的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因家暴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是均等分割;若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但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