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导读: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金,应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为多少
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金应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进行缴纳。超过10万元至20元21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缴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缴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缴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缴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缴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异议,异议不成立的,缴纳50元至一百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和费用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合同纠纷等财产权益争议提起的诉讼)。其他诉讼费用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案件受理费而言,收费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拓展资料: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