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导读:
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家暴事实?如何去搜集这些证据?
2023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七周年。法律实施七年来,对施暴者起到了重要的震慑作用,也令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人有勇气反对家庭暴力。
但是许多的家暴受害人因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导致很难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家暴事实?如何去搜集这些证据?
01
报警记录是关键
遭遇家暴,请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因为及时报警不仅能及时制止侵害行为,最重要的是能有效固定与侵害行为相关的证据。
公安的出警过程及在警情处理过程中按规定制作的书面材料均可以作为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具体包括: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报警回执,接警过程中对加害人制作的讯问笔录、对被害人制作的询问记录,伤情鉴定意见书,家暴告诫书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等。
02
就医记录要保留
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应当积极去医院就诊,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医生问诊时,应如实告知受伤的原因,不要因家丑不可外扬而谎报、瞒报病情,就诊时应明确说明受伤的时间、地点,受伤的经过,加害人的姓名及与加害人之间的关系,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完成准确记录。
如果造成伤残的,应当及时完成伤残等级鉴定,制作伤残鉴定意见书。
03
立字为据有保障
在发生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加害人对受害人实施家暴后,多半会后悔,这也是多数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选择原谅的原因之一。但无论是选择原谅,还是选择离开,受害人都可以趁加害人在施暴后感到歉疚时,要求其写下悔过书。悔过书可以明确写明加害人对受害人实施家暴的事实,也可以将受害人因家暴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责任承担等内容一并清晰记录。此外,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记录的内容,无论是加害人的恐吓威胁还是诚恳致歉,都要好好保管。
04
求助记录可利用
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人在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寻求帮助时,相关单位接收求助、投诉会留存记录。上述单位接到求助后,往往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调解过程的书面记录或视频、音频记录均可作为证明,在未来诉讼中可以申请调取。
此外,在家暴发生时,如果邻居、亲友等人劝架时目睹家暴发生,他们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05
拍照录像莫慌张
家暴发生时,受害人尽可能对家暴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者在家暴发生时逃往有监控摄像头的公共场所。如果在事发时无法及时录音录像,事发后应及时将伤情拍照录像。不仅要拍到受伤的部位,还要拍到受害人的面部,以证明受害人受伤的事实。如果受害人经常遭受家暴,建议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当存在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现实危险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记录并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