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导读: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依法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从事无关家庭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下列债务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依法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从事无关家庭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
8.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9.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1、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
债务系用于夫妻一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均不具有家庭使用属性,应界定为个人债务。例如:无偿为他人作担保、挥霍消费(如购买与自身消费能力极不匹配的奢侈品、借钱打赏网络主播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如包养情人、抚养私生子等),危害家庭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均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虚假债务及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为家庭利益所负债务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夫妻一方为在离婚时侵吞共同财产而虚构的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盗窃、抢劫、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债务,即使是为了家庭利益也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4、另有约定的认定为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之间约定为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情的,也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如有虚构债务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对于债权人来说,向有配偶者出借借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要求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按手印;
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用途,如用于家庭生活或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
只有夫妻其中一人签字的,及时保留非举债配偶的事后追认证据;
留意债务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家庭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