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后还能起诉吗?
导读:
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起诉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然可以起诉。虽然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都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队达成了赔偿协议可以再起诉吗?
你好,上个月我开的路虎车被一辆农用车追尾,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之后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我和对方车主签订了赔偿协议,由对方车主赔偿我22000元。但之后我的车辆维修却花费了27000元。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再赔偿5000元吗?
答:
你好,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对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下或自行达成之协议,可视为双方处置自己权利义务,以解决赔偿争端的契约,一经签订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因此你之前与对方车主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销。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受胁迫或该协议明显有失公平,亦或是对方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撤销之前的协议,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一起车祸,对待事故本身而言,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从对待事故本身而言,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那么,车祸交警结案或者说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还能起诉吗?这要看起诉什么!
1.针对事故认定书本身
法律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身并非具体行政行为,故,即便对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内容不服,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仅能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接受复核,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2.针对损害赔偿
如果是针对损害赔偿,交警结案仅仅是给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事故处理的证据,并不影响相关的赔偿进程。交警结案后,凭着事故认定书,受害人即可依此并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或和解、或调解,或诉讼解决。
诉讼时,需要留意:
(1)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目前为3年,自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诉讼状
起诉需要递交诉讼状,诉讼状写明诉讼请求,包括各个项目数额,车祸的赔偿数额应当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各个项目之和并相应的责任比例分担。
车祸交警结案后还能起诉吗?
一起车祸,对待事故本身而言,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从对待事故本身而言,交警结案正常都是以事故认定书出具为结束点。
那么,车祸交警结案或者说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还能起诉吗?这要看起诉什么!
1.针对事故认定书本身
法律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身并非具体行政行为,故,即便对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内容不服,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仅能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接受复核,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2.针对损害赔偿
如果是针对损害赔偿,交警结案仅仅是给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事故处理的证据,并不影响相关的赔偿进程。交警结案后,凭着事故认定书,受害人即可依此并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或和解、或调解,或诉讼解决。
诉讼时,需要留意:
(1)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目前为3年,自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诉讼状
起诉需要递交诉讼状,诉讼状写明诉讼请求,包括各个项目数额,车祸的赔偿数额应当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各个项目之和并相应的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