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导读: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屋是否属于共有,又该如何分配?一般的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房屋面积和户籍登记人口两方面因素进行安置。因此,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涉案房屋相关权属权益的关键在于搜集提交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当事人是涉案拆迁安置房产的合法权利主体。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屋是否属于共有,又该如何分配?
一般的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房屋面积和户籍登记人口两方面因素进行安置。因此,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涉案房屋相关权属权益的关键在于搜集提交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当事人是涉案拆迁安置房产的合法权利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据:
1、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首先确定大环境下总体分配政策、安置标准和安置人员范围。)
2、该户户主与相关政府行政机关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取该户在以上政策下总体分得的房产和安置权利情况。)
3、具体的分房证明和分房登记表;(证明该户具体分得哪几套房产,包括具体小区名字、位置、楼号、单元号以及户号等。)
4、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燃气费缴纳记录;(证明房产实际使用的情况。)
5、离婚协议关于分配房产的内部分割约定。(由于拆迁安置部门或村集体组织一般仅针对每户户主进行安置,家庭成员之间的具体分配由家庭内部决定。因此,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签订的有离婚协议,可以达到家庭内部分配安排的证明目的。)
拆迁安置利益因涉及金额大、权利主体复杂等因素在拆迁过程中成为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家人之间因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并不在少数,在重组家庭中拆迁安置利益分配更易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离婚后,应如何分割拆迁安置利益?
在处理分割拆迁安置利益该类案件中,首先需要确定拆迁安置利益的构成,进而确定各被拆迁安置人口具体的利益份额。而安置利益的构成通常体现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法院在分割拆迁安置利益时,主要以拆迁安置协议内容及拆迁安置政策为准,辅之以综合考量对拆迁房屋贡献等各种因素,以彰显公平正义。
在拆迁时,很多女性因是新迁入人员,对拆迁安置具体的分配政策、安置协议不甚清楚,在离婚后许多女性更是无从下手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属于被拆迁安置对象,则应当享有相应的拆迁安置利益。离婚后,若其他安置对象拒不配合归还自己应得的拆迁安置利益,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户内的拆迁安置利益。此外,为防止纠纷,建议大家在拆迁后可及时就拆迁利益分割事宜达成协议以避免产生纠纷、维护家庭和睦。
共有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的,其法律特征如下:
主体多数
共有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两个以上的。例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它的主体是多数,而不是单一主体。
客体待定
共有的客体也是特定的独立物。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由各个共有人分享享有所有权,而是由各个共有人共同享有其所有权,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内容复杂
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