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几年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离婚后要再分财产或要求赔偿的,这 几个期限要记好
很多人在冲动之下闪电离婚,等到离婚之后才发现离婚时关于财产问题的分割并不理智,或者有的财产就忘了分割,或者发现对方转移了本属于双方的财产,或者本来对方是过错方,自己还被对方起诉离了婚,这时候,想要在离婚后再次主张分割财产或要求赔偿,似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毕竟在离婚时把财产分割协议都签了,此时再反悔,担心无济于事,但是,实事真的是这样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民法典》后,属于以下这几种情况的,离婚后要再分财产、要求赔偿,这几个期限一定要记好,一旦错过,可能就真的要后悔莫及了!
1、过错方起诉的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年,从双方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
在大多数的离婚纠纷中,因为过错方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都是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并向过错方索要损害赔偿,需要注意,如果是无过错方起诉过错方离婚的,需要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后,是不能够再次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的,但如果是过错方先起诉无过错方的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在离婚后的一年以内,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索要损害赔偿,从双方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
2、对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反悔,要求重新分割的,应自离婚之日起一年之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离婚时,当事人往往会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约定,但如若离婚后一方对财产的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自离婚之日起一年之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只有提出的当事人能证明在订立该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法院才会支持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并由法院主持进行重新分割。
3、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提出分割或赔偿。
如果离婚后,一方隐藏或转移,变卖、损毁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想对该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对变卖损毁的共同财产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么这个期限就是三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因此,只要发现的一方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充分,都是能够被法院支持的。
4、对于离婚时双方并未分割的财产,需要区分是属物权还是债权,一般物权的不受时间限制,债权则受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限制。
除去前面所说的几种情况外,有一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并未将夫妻全部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后,等到时机成熟时,一方才对某些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一定要区分未分割的财产是属于物权或者是债权,如果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或机动车、物品等动产,属于物权,未分割时仍属于双方的共同共有状态,不受时间限制,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主张分割,但如果是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债权或存在共同债务的,对它们的分割则受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限制,自离婚之日起算。
起诉离婚几年后能再次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2年内能再次分割财产。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