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导读:
如果评定时间太早有可能导致鉴定意见无效,太晚可能会影响伤残级别影响当事人利益。尤其是在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时机选择需要律师根据自身经验进行判断,必要时可能还需要律师与专业人员进行沟通,然后确定最佳的鉴定时机。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伤残鉴定问题应注意哪些要点?
1.第一,在事故当天,一定要有就诊的资料证明,以证明伤者本次的伤情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觉得伤情不严重去的小诊所,小诊所出具的医学资料证明力一般都比较弱,一般不建议去个人开的小诊所。
还有人去医院拿了一些药也没有拍片子,在家静养,但是可能几天后突然不适,再去医院拍片子发现了比较严重的病情,那么此时的伤情与交通事故的联系在对方或者他人看来就产生了因果上的怀疑。
这对于伤者本人后续主张相关的费用是很不利的。
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伤情大小,都很有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做一个全面的检查。
2.第二,如果住院,对于住院病案里的医嘱需要特别注意。住院的病人都会产生病案,住院的信息,治疗的信息,出院的情况,以及手术的记录等。
其中有出院医嘱一处,和医生沟通好,写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医嘱,比如出院后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需人陪护等,如果后续产生了纠纷,需要进行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话,会对鉴定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如果无需住院,而是定期复查的话,保留好每次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的内容和医生沟通好,写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医嘱,比如出院后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需人陪护等。
3.第三,伤者尽量避免做因果关系或者伤病关系鉴定。因果关系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定伤者的伤情和本次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联系。
很多时候,因果联系的结果并不是100%。
有的伤者可能有陈旧伤,交通事故只是起到了催化作用;也有的伤者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疾病,但是一经鉴定反而被发现。总之,尽量避开做因果关系的鉴定。
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对于一般伤情(如骨折类)鉴定时间为伤后三个月即可,但是骨折伤到关节处的要求至少要恢复六个月以后才能做,还有少量恢复不好,级别较高的伤情要求要等到一年以后或者二次手术后才进行鉴定。
对于大脑、眼睛或肢体神经、精神类受到伤害的,一般在六个月后方可进行鉴定,脊髓神经损伤 6-12个月,截瘫10-12个月,植物人至少12个月以后。
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鉴定人员。
1、在鉴定过程中必须反映真实情况,不能弄虚作假;
2、当事人不能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如果不认可法医的鉴定结论,可以申请由司法机关指定的或双方都认可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
3、鉴定结束后,当事人要妥善保管返还的材料,以备后用。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如果评定时间太早有可能导致鉴定意见无效,太晚可能会影响伤残级别影响当事人利益。尤其是在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时机选择需要律师根据自身经验进行判断,必要时可能还需要律师与专业人员进行沟通,然后确定最佳的鉴定时机。
诉前避免以自然人的名义作为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一般不会接受),律师最好不要以律所作为委托单位委托鉴定。否则,有可能因为委托主体原因导致鉴定意见无效。
对于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认可,每个法院和每个派出法庭都有不同的对待标准。有的法庭只要对方表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就不予采纳并允许重新鉴定。有的则必须在对方有证据足以反驳的情况下才允许重新鉴定。因此,诉前鉴定需要律师根据管辖法庭判断是否采取。